6 月 25 日,据深圳海关消息,该关所属文锦渡海关在口岸入境旅客通道查获人体胎盘提取液 300 支,共计 600 毫升。因旅客未办理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手续,海关依法对该批物品作截留处理。

  当日,文锦渡海关关员在对一名入境旅客携带的行李进行 X 光检查时发现其携带的行李内有大量用小玻璃瓶装的液体,进一步查验发现为人体胎盘提取液,共计 300 支,均产于日本。经向旅客询问,这些人体胎盘提取液是其购买来为女儿美容使用。

  据了解,人体胎盘提取液主要用于美容行业,是通过生物技术以人体胎盘绒毛为原料提取分解有效成分而制成,未经卫生检疫合格的人体胎盘提取液可能携带艾滋病、乙肝、丙肝等病原体,具有较大的健康安全风险。

  海关提醒,根据《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等均属特殊物品,携带特殊物品入境应当提前向目的地直属海关申请卫生检疫审批。

  文锦渡海关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有针对性地加大对特殊物品的查验力度,严防未经审批的特殊物品入境,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安全。

  深圳晚报记者 李超 通讯员 孟桦 责任编辑 陈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