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宝安区立新南路,一辆车牌号为粤 BFW813 的重型厢式货车引起深圳交警的注意。随后,民警铁骑对司机进行进一步调查,结果发现该车辆居然是逾期未年审的车辆。

  经询问,粤 BFW813 号牌车辆驾驶员李某坦言该车是其从同事手中购入,因车辆系挂靠车辆,故该车并没有完成过户手续,只是粤 BFW813 号牌重型厢式货车前 “ 车主 ” 与现 “ 车主 ” 李某的私下交易。

  “ 在购买这车的时候,我也不知道该车存在交通违法未处理的情况,买过来以后很久我才知道这辆车有问题。” 李某无奈地向民警说。

  据李某所述,他去进行车辆年审时发现了粤 BFW813 号牌重型厢式货车有 4 宗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正因 4 宗交通行为未能及时处理,导致粤 BFW813 号牌重型厢式货车未能按时通过年审。“ 我很冤枉,我也不是不进行年审,就是想等有空了再去。” 李某说。

  深圳交警依法对司机李某及车辆所有人作出处罚:对于李某的交通违法行为,其将面临 200 元罚款,记 3 分的处罚。除此之外,深圳交警还将依法扣留其机动车,放车前,李某需处理完全部交通违法记录。此外,深圳交警还对车辆所有人处以 2000 元罚款的处罚。

  深圳交警提醒车主,买卖二手车辆时请走正规的车辆过户流程并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千万不要因一时的便利而让自身追悔莫及。

  深圳晚报记者 马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