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自由,必须遵从内心选择,婚姻也应当自由自主。但婚姻关系受法律的保护,不能以自由为借口,侵犯合法的婚姻关系。深圳男子小谭和妻子在尚未离婚的状态下,又和前妻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近日,宝安区人民检察院公布了该则婚姻案件,揭示了一个人如何一步一步走向重婚罪。
小谭是在深圳打拼的外地人,这几年事业平平无奇,感情之路却一波三折。2010 年,年轻的小谭与相恋多年的女友小艾(化名)修成正果,两人在老家民政局领证结婚,婚后还育有一子。
甜蜜的日子总是稍纵即逝,几年后,小谭感到无法忍受平淡的婚姻生活,决定与妻子小艾办理离婚,恢复单身生活。小笔(化名)是与小谭有着深厚同学情谊的女子,一次同学会让两人重逢相恋。经过一段时间的交往,小谭觉得遇到了人生中的真命天女,2016 年两人奉子成婚。没想到甜蜜感情开始不久,就在婚后迅速破裂。小笔决定返回老家,小谭继续留在深圳,两人至此天各一方。
另一边,前妻小艾因为儿子的照顾问题,与小谭父母共同生活在深圳。看着曾经的妻儿,小谭想起曾经的幸福时光,觉得或许小艾才是此生真爱,于是他又与小艾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此事被小笔发现了,2018 年向公安机关控告小谭重婚罪。
承办该案的宝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表示,小谭在尚未与小笔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已触犯《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关于 “ 重婚罪 ” 的规定。
深圳晚报记者 伊宵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