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深圳商报记者 任建新
记者自福田公安分局获悉,日前,一对夫妻从湖北返回深圳后,未主动报备,被警方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2020年2月20日,福田警方在工作中发现,向某某(男,30岁)、赵某某(女,32岁)夫妻自2020年1月26日从湖北驾车返回深圳市福田区某住宅小区自己家中。向某某、赵某某未按照《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通告》规定向居住地所在社区工作站进行信息登记,未接受社区工作站管理;向某某、赵某某回深后也未按照深圳市疫情防控要求,在“i深圳”“深圳市公安局防疫报备系统”或其它需要登记的平台择一进行信息登记。福田警方受理案件调查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向某某、赵某某二人作出行政处罚。
警方呼吁,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期,市民应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主动配合做好社区登记,主动通过“i深圳”或“深圳市公安局防疫报备系统”等平台填报疫情相关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实对自己、家人和他人的生命健康负责,齐心协力,共同打赢这场疫情阻击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