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深圳商报记者 任建新 通讯员 魏巍

  天气炎热,有不法分子瞄准女生的裙底实施偷拍。9月6日以来,深圳罗湖警方就连续查处了两宗此类案件。

  2020年9月6日,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笋岗派出所接到黄女士报警称,自己在地铁扶梯上被陌生人偷拍了裙底。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在地铁站外找到黄女士并了解情况。

  据黄女士称,她乘坐地铁到站后在乘上行电梯的过程中,突然感到小腿被碰了一下,便回头查看,发现一名陌生男子正在其身后隔着一到两个台阶的位置,手里拿着手机,摄像头正对着其裙底,并且手机正处于拍摄状态,她本能反应过来被偷拍了。接着,马上质问张某在干什么,张某见丑行败露一时吓懵,不断向黄女士道歉,但并不承认对黄女士有偷拍行为。

  黄女士感到非常气愤。出站后趁张某不注意一把将其手机抢到手中,并大喊“抓流氓”,随后报警,周周的群众听到呼喊迅速围拢了过来,张某见状伺机溜走。民警到场了解情况后,将黄女士接到派出所调查情况,做贼心虚的张某自知躲不过去,随后也来到了派出所,想跟黄女士道歉。

  经民警调查取证,最后证实黄女士确实被该男子偷拍,该男子也对偷拍一事也供认不讳。目前,偷拍裙底的男子张某因侵犯他人隐私的违法行被警方行政拘留。

  除了在公交地铁等公共场所要警惕偷窥行为,卫生间、试衣间这种私密场所也要注意防范。

  9月6日,罗湖区某大厦卫生间内,李女士发现卫生间门口有个戴口罩和帽子的男子,李女士出于戒备,在她进厕所里面时,将手机放在门缝,对准厕所外。

  “我看到那男的拿着摄像机和手电筒走进了卫生间,然后他发现我拿手机在拍他,他立马就跑了。”李女士称,随后李女士立即到口岸派出所报警。

  接警后,口岸派出所民警第一时间赶往现场,经过调取监控视频锁定违法嫌疑人陈某,并于9月8日将陈某抓获。

  经查,违法嫌疑人陈某系事主李女士的同事,据陈某交代,他是太喜欢同事李某,但由于自卑不敢表白,从而选择偷窥这种方式。目前,陈某因偷拍他人隐私的违法行为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10日。

  罗湖警方提醒:侵犯个人隐私属违法行为,如果遭遇偷拍或者侵害,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一定要勇敢地站出来,第一时间呵斥对方,接着寻求身边帮助,并及时报警。切勿因为害羞而忍气吞声,最终助长违法者的嚣张气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