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深圳特区报

  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抓好师德师风建设,是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课题。深圳一直高度重视师德建设工作,将加强师德建设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较早开始制定相关政策文件,落实考核常态,并通过模范引领带动,在工作中不断探索完善,逐步建立起了师德师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完善政策体系

  师德建设有章可循

  师德师风建设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深圳注重制定并建立政策体系,导向清晰,为师德师风建设保驾护航。

  早在2010年,深圳市教育局出台《关于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五不准”》,明确师德的底线要求,规定公办学校在职教师不准从事“在校外办学机构或培训机构有偿兼课”等5项活动。2012年,市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核心竞争力的意见》,明确将师德建设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2013年,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工作作风和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提出“教师素质师德为首”和对教师失德违纪“零容忍”的要求。

  去年6月,《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发布,明确要求把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摆在首要位置,突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师德养成,引领广大教师自觉培育、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和教书育人责任感,推动教师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争当“四有好老师”和“四个引路人”。

  随着近年来一系列政策和措施的出台,深圳不断健全完善师德师风建设的政策体系,优化师德师风建设的政策环境,确保师德师风建设有章可循。

  实行档案管理

  落实师德常态考核

  师德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也是教师队伍建设的核心,需要在工作的实践中不断创新,在创新中不断提高。在国家、省、市各级部门政策指引下,深圳围绕师德建设工作目标,从评价和整治等环节入手,做实、做细各项重点工作,全面落实师德规范要求。

  为提高师德水平,我市从2014年起,实行师德档案管理,以中小学校为单位开展学年师德考核,建立师德档案。在评价标准方面,制定印发了《深圳市中小学教师师德量化考核评价体系》,便于对照实施。在评价主体方面,引入学生、家长、同行、学校和社区等多方参与,实行全面评价。在结果使用方面,将师德考核情况专门建档,并在职称评审、评优评先、岗位聘任、提薪晋职和绩效考核等工作中使用,落实“一票否决”。

  围绕“师德红线”中容易出现的失范、违纪甚至违法行为,市教育局一直严肃从教纪律,对教师参与有偿家教、违规补课、收受礼金、学钱交易等严重师德失范行为进行重点防范。与此同时,用好社会力量,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我市长期开通师德信访、投诉专门电话、邮箱等,并向社会公布。

  开展特色活动

  师德模范引领带动

  今年8月,2019年深圳市基础教育系统“年度教师”揭晓,5位“年度教师”荣誉的获得者成为全市10多万教师的楷模和典范,也成为深圳教育的形象代言人。

  从2015年起,深圳创新开展基础教育系统“年度教师”评选活动,每年从全市10多万名中小学教师中评选产生“年度教师”,并在评选结束后组织“年度教师”报告团,到全市各区和深圳市对口帮扶的河源、汕尾和广西的百色、河池地区,分享他们的教育践行与思考,传播教学心得与教育智慧。市教育局把“年度教师”的巡回分享作为新时期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先锋模范的引领,带动全市10多万教师共同进步。如今,“年度教师”评选及巡回分享活动已成为深圳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品牌,获得良好反响。

  此外,深圳还每年评选一批“师德标兵”,在教师节进行表彰、奖励,并认真组织参加省“深化师德师风建设 培养造就新时代高素质教师队伍”培训班,以及组织市层面各种专题培训,培养师德建设核心队伍。

  下一步,我市将对照国家关于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准则系列文件等要求,修订完善《深圳市中小学教师师德档案管理规定》。结合落实教师个人信用体系和教师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要求,加强各相关部门的协同,实施教师师德失范、违纪违法内部通报制度,建立师德“黑名单”。严把教师入口关,在教师资格国考、教师赴外公招和面向社会招考等环节,严格开展师德审查。进一步畅通各种监督举报渠道,加强对教师违反职业行为准则的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