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荏苒,昔日的光明已成为一座美丽新城。从前带着质朴气息的光明农场、有着独特味道的老店铺、富有年代感的老建筑如今都经历了怎样的变化?在深圳经济特区成立40周年之际,光明区委宣传部开展#见“圳”时“光”40年#新旧照片征集活动,向市民征集一批反映光明区建设发展的新旧照片,共同见证城区的蝶变。

  照片征集范围

  1.反映光明区经济社会发展及重大事件、重要活动、重大工程建设等方面的老照片。

  2.反映光明区街区、民居、村落等建筑风貌变迁的新旧对比照片。

  3.反映光明区居民生活、风土人情、生产方式变化的新旧对比照片。

  4.其他具有典型历史价值的光明区老照片。

  照片要求

  每张(组)照片须为原图,JPG格式,注明标题、供稿人姓名、联系方式、拍摄时间、地点,并附上200字左右的文字介绍资料,介绍照片背后的故事。

  投稿方式

  投稿人将电子照片和文字介绍资料发送至xcbxwk@szgm.gov.cn,邮件主题栏请标注#见“圳”时“光”40年新旧照片#字样,文件命名为:姓名+联系方式+拍摄地点。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8月7日

  选用奖励

  本次征稿由主办方组成评选小组选出优质照片,对被选用的照片在官方媒体平台予以公布,并给予每张照片100元现金奖励。

  注意事项

  1.投稿人应保证对所投照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不侵犯他人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2.主办方有权将所有入选照片用于展览、印制画册、出版图书等用途,不再另行支付稿酬。

  3.供稿人提供的照片涉及公民肖像权的,要征得肖像权人的同意,因肖像权引起的纠纷由供稿人负责。

  4.收藏家收藏的不明作者拍摄的照片,由收藏家提供收藏证或说明照片来历,并保证没有版权纠纷。

  审核:卓李怡

  责任编辑:周伊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