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 15 日,据深圳海关消息,5 月 7 日该关隶属皇岗海关在福田口岸入境大厅查获三名旅客利用人身绑藏手法携带 iPhone 手机共 39 台入境案,初估案值约人民币 20 万元。

  当天下午,三名女性旅客自福田口岸旅检大厅同行入境,海关关员将其列为重点检查对象。经检查,在该三名旅客背部各查获绑藏的 iPhone 手机 13 台。该三名旅客均为 14 至 15 岁的在校学生,其中两名有违法携带手机或电子产品的记录。据当事人陈述,这些手机均由一名成年女子在香港交给她们携带入境并许诺给予报酬。

  海关提醒广大旅客,根据法律规定,以藏匿、伪装、瞒报、伪报或者其他方式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或者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是走私行为,将被追究行政法律责任或者刑事法律责任,严重者可能被判入刑。教唆跨境学童走私手机等电子产品的不法分子的犯罪行为,将被认定符合《刑法》分则中的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从重处罚。

  深圳晚报记者/李超 通讯员/周林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