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讯 (记者 马超) 5月31日,深圳保监局与深圳市交警局共同发布了《关于实施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数据电文服务应用工作的通告》,决定从6月1日起在深圳市全面推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数据电文应用,也就是俗称的“电子保单”。

  所谓的车险电子保单,是指将传统纸质保险合同以数据电文的形式予以体现,具备同等法律效力的电子合同,具有便捷、高效、加密防伪防篡改、低碳环保等核心优势。

  车险电子保单正式上线后,在深圳地区投保交强险的车主,无论是遇到执勤交警路面执勤执法检查、处理交通事故,还是在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领取机动车定期检验合格证时,交警按车号自动进行交强险数据的查验,已投保状态正常的,直接享受交警提供的便利。

  “如未携带、放置交强险保险标志,执勤交警实施口头提示,要求携带、放置交强险标志,不罚款不扣车。”深圳市交警局副局长冯新毅表示,交警各办事窗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再要求被保险人出具纸质保单或复印件。按法律规定须留存交强险复印件的,由办事窗口调取电子保单信息打印留存。(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按国家规定,新车注册登记,以及转至外地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时机动车超出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的情形,要提供纸质保单供档案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