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讯 (记者 杜婷) 建设项目从立项到办理施工许可,总审批时间从原来的267天减至90天!7月10日,深圳市政府召开深圳市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提出确立“深圳90”的改革目标,正式公布《深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管理规定》和《深圳市社会投资建设项目报建登记实施办法》两个文件,通过一系列政策组合拳将原来的审批时限压缩了2/3。

  从立项到施工许可办结审批不超90天

  企业办理施工许可时间,是营商环境的重要指标。调查结果显示,2017年,深圳政府部门办理施工许可平均时间是267天,与国内外先进城市和地区相比,仍有不小差距。

  据了解,今年3月下旬,深圳市政府组织开展了建设项目制度改革,并正式印发《管理规定》和《实施办法》,提出“深圳90”的改革目标,即建设项目从立项到施工许可办理完成,总审批时间不超过90个工作日。

  两项规章自8月1日起施行。实施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从立项到施工许可办理完成,房建类项目审批时间控制在85个工作日以内,市政线性项目审批时间控制在90个工作日以内;社会投资建设项目从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至取得施工许可,审批时间控制在33个工作日以内,至不动产登记完成,审批时间控制在45个工作日以内。

  创新审批机制转为“主动服务”

  此次改革紧紧围绕提升建设项目审批效率这一核心问题,按照“主动服务、优化审批、改进方式、放管并重”的原则,从多个方面和层次进行了非常有力度的改革创新。例如,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中,从制度设计上打破审批部门坐等审批的路径依赖,将被动审批转变为主动服务。

  在创新项目生成机制方面,过去由建设单位向发改部门报送项目建议书、申请下达前期的经费,现在改为发改部门对已经确定的建设项目主动下达前期经费,并明确项目建设的相关信息。

  在创新项目供地机制方面,过去由项目建设单位向规划国土部门申报项目选址和用地预审意见,现在改为规划国土部门根据发改部门推送的项目立项的信息主动地选址找地。

  用地手续难办常常导致整个项目报建卡壳,是项目建设单位反映最多的、普遍的痛点、难点问题。因此,此次改革创新审批“搭桥”机制,《管理规定》提出区别用地权属文件和使用文件,用规划设计要点给审批“搭桥”,以便后续开展工作。

  《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规定,房建类项目涉及国家、省事权的审批等原因暂时无法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规划国土部门先出具规划设计要点,满足项目方案设计的需要。

  精简审批事项提高审批效率

  除了创新审批机制,此次改革还重塑审批流程,将报建审批过程划分为不同阶段,每个阶段确定一个牵头部门,实行“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将过去的报建企业协调多个政府部门,改为牵头部门主动协调其他的相关部门,完成本阶段所有事项的审批。并通过实施并联审批,各审批事项并行推进,可能涉及办理的审批事项均不互为前置,具备必要条件就可以办理。

  记者在会上获悉,此次改革依法合理精简审批事项,取消不合理、不必要、不直接关系工程质量安全的事项,整合职能交叉和审批主体、内容相同或相似的事项,不再由建设单位到多个审批部门去审批。比如地名批复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事项合并办理,开设永久路口审批与市政管线接口审批合并办理。

  为了提高审批效率,此次改革调整了部分事项审批时序。比如,社会投资建设项目过去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改革后,报建企业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一并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同时,缩短了审批事项的办理时限。比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以前办理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意见书及用地规划许可证需要60天,改革后压缩为25天。社会投资建设项目过去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发放用地规划许可证需要40天,改革后压缩为5天。

  报建企业不用再“东奔西跑”

  此次改革在完善配套措施方面也作出明确要求。两个规章要求规划国土部门建立“多规合一”信息平台,整合各类空间性规划和相关规划信息,形成全市空间规划一张蓝图,为项目论证、项目生成、项目审批提供平台支撑,避免规划“打架”导致项目落地难。

  此外,深圳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牵头建立了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与“多规合一”平台对接融合,实现阶段内事项“一表制”并联审批、项目中申请材料和批复结果强制共享复用等功能,报建企业需要提交的申请的表单和申请材料都大幅减少,报建企业无需再“东奔西跑”。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守住底线

  此次改革也强调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两个规章要求审批部门改变以批代管的管理理念和模式,增强职能履行和职责意识,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守住质量和安全的底线。

  改革虽然对审批事项和流程进行了调整,但是相关的部门职能的履行并不缺位。两个规章强调,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制定的行业技术标准和安全、质量规范。各部门对职能范围内给排水、交通运输、人防、燃气、节能(绿建)等技术审查内容,分类制定通用性的技术标准和安全、质量规范。

  同时,两个规章还要求依托审批监管系统,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信用信息平台,各行业主管部门建立黑名单制度,对企业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不履行承诺的不良行为在深圳网上办事大厅向社会公开,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

  建立审批事项目录压缩办理时限

  据了解,为推进“深圳90”改革,市政务办汇总整理了《深圳市社会投资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目录》和《深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目录》。两个《目录》对深圳社会投资建设项目、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办理的事项名称、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办理结果等均作了规范和明确。

  通过梳理,截至施工许可办理完成,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涉及办理事项为50个,比改革前81个减少了31个;社会投资项目全流程办理事项63个,比改革前81个减少了18个。事项总体办理时限压缩30%以上,申请材料总体压缩40%以上。

  申请材料中彻底消除模糊表述,凡能通过信息共享的一律标注信息共享,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一律取消了项目报建基础信息和部门审批结果的重复提交。同时,两个《目录》也按照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思路,扩大了备案事项范围,方便了事项申报。

  根据“深圳90”改革要求,今后深圳社会投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均严格按照《目录》办理,实行《目录》之外无审批,《目录》将固化到市权责清单,作为今后相关业务办理的唯一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