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公安局路桥分局民警从广东省深圳市追回潜逃长达11年之久的命案在逃人员邓某。
案发时,邓某才17岁,是一名血气方刚的懵懂少年;如今,他已经28岁。11年来,一直在他心头打转的就是两个字——后悔,每天躺在床上都是泪流满面,责怪自己当初的无知。
让我们还原一下案发时的情形
那是2007年9月11日晚23时许,邓某的朋友陈某因琐事与范某发生矛盾。在陈某的纠集下,邓某、余某、陈某某等多人持刀将范某砍死。
案发后,余某、陈某某等多人相继落网。尽管离案发已经十来年了,但是公安机关从未放弃过对漏网人员的追捕。
前不久,路桥公安分局民警整理线索时发现落脚在广东深圳叫“陈某”的男子与命案在逃人员邓某非常吻合。
通过开展大量的信息查证,民警发现“陈某”就是犯罪嫌人邓某。8月6日,民警赶赴深圳开展落地查证和抓捕。
在深圳,民警冒着高温酷暑,骑着共享单车进行落地排查。经过3天时间的摸排,民警终于在龙华区一家超市里发现了邓某。8月9日晚上7时许,邓某被民警抓获归案。
邓某1990年出生,据他交代,案发后曾辗转福建、河北、湖北等地。期间,他捡到一张叫“陈某”的身份证,看看年龄跟自己也相仿,就一直拿来冒用。
在看守所里,邓某以泪洗面,悔恨当初的无知,忏悔自己没有选择投案自首。邓某说,案发后他一度准备选择投案自首,但苦于当初侥幸心理在作祟,想投案自首又一直没有去投案自首。
人命关天,再也没有什么比命案更加严重。2012年,路桥区委常委、公安局长郑灵江到任后,始终坚持“命案必破”理念,在全面客观分析命案发案原因的基础上,相继开展管制刀具集中整治,强化民间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提升快速反应能力,建立绿色抢救通道等多措并举做好命案防控。
一旦发生命案,公安机关不惜一切代价开展侦破。近年来,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命案经过公安机关的努力都及时予以告破,这也极大地震慑了犯罪分子,命案相比以前大幅度减少。
针对近年来因为情感纠纷引发的命案所占比例较大的实际状况,路桥公安分局用好“枫桥经验”,积极连同司法等各有关部门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和引导。
年仅17的邓某一失足成千古恨,成为一名阶下囚。他的无知行为是青少年活生生的警示教材,大家千万不要因为鲁莽行事断送自己幸福美好前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