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光明公安分局了解到,8 月 4 日晚,新湖街道新村发生一起因邻里小事而持械聚众斗殴的事件。民警迅速赶到现场控制事态,并将 5 名涉事人员带回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8 月 4 日凌晨 2 时许,新湖街道辖区市民向光明公安分局新湖派出所报警:在新湖街道新村的一饭店门口有人持械聚众斗殴,现场十分危险,需要警方处理。接到报警,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后看到,5 名男子扭打在一起,其中一名男子手持银白色水果刀,还有一名男子手持胶管,饭店门口场面十分混乱。

  为避免事态恶化,民警迅速上前将 5 名斗殴的男子控制,并依法将相关人员带回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原来,持刀男子鲍某住在一饭店楼上,因认为饭店养鱼机太吵影响到正常生活,遂要求饭店厨师宁某将机器关掉。宁某觉得这个要求无理取闹,加上鲍某语气不善,双方很快发生了口角。见饭店对自己的要求不予理会,鲍某便叫来其父亲鲍某荣、叔父鲍某胜 “ 助阵 ”,自己还拿着一把水果刀。三人在店门口叫嚣,并砸坏了饭店的玻璃大门。与此同时,宁某叫上饭店老板李某,并找来一根胶管,五人扭打起来。所幸民警赶到并及时制止,才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经法医检查,5 人均不同程度受轻微伤。

  目前,鲍某、鲍某荣均因威胁他人人身安全及结伙斗殴,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15 天的处罚;其余参与斗殴的人员也因为结伙殴打他人,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10 天的处罚,对相关的刀具、器械也依法予以收缴。

  警方提醒市民,邻里之间应互相体谅,互相关照;发生矛盾摩擦,应该和气沟通,若沟通未果,可以向街道、公安机关等政府部门请求帮助,协调解决问题。打架、甚至是结伙聚众斗殴的方式不仅不能解决问题,还会触犯法律,受到法律的惩处。

  深圳晚报记者 高灵灵 实习生 涂世琳 通讯员 胡泽瑜 温小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