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给予创业者更多支持,深圳市政府出台了多项扶持政策,初创企业补贴就是其中之一。深晚记者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初创企业补贴标准已从过去的 5000 元提高至现在的 1 万元;属于合伙创办企业的,合计补贴金额从不超过 5 万元调整至不超过 10 万元,而且补贴对象的范围也进一步扩大。

  市人社局表示,所谓初创企业是指在本市登记注册 3 年内的小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 初创企业补贴 ” 的对象现已调整为八大类,包括毕业 5 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取消户籍要求),毕业 5 年内的留学归国人员(取消户籍要求),深圳市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在校学生(无户籍要求,由毕业学年学生扩大至全校在校生,包括休学创业学生),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港澳居民,登记失业人员(需深圳户籍),复原转业退役军人(需深圳户籍),随军家属(需深圳户籍),残疾人士(需深圳户籍)。

  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需准备好本人身份证、初创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办理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不需提供)及纳税证明,在初创企业正常经营且连续正常缴纳社保满 6 个月以后,可前往初创企业注册地所在的街道行政服务大厅提出初创企业补贴申请。

  市人社局提醒,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在申领初创企业补贴前,还需要做好两项工作,即企业注册立户和自主创业人员身份认定。其中,办理企业注册立户需要申领者完成创业实体商事登记或其他法定注册手续,在创业实体缴纳社会保险,并登录深圳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进行注册立户;办理自主创业人员身份认定需要申领者准备相关资料,前往企业注册地所在的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确认自主创业人员身份,所需材料清单可关注 “ 深圳人社 ” 微信公众号获得。

  深圳晚报记者 许娇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