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讯 (记者 伊宵鸿) 阿苗(化名)来深圳大半年了,因找不到工作心情郁闷,竟然从楼上扔下一把铁椅发泄情绪。近日,龙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向龙华区人民法院对阿苗提起公诉,法院一审判处阿苗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案发当晚10时许,老吴在自己经营的火锅店里忙前忙后。突然,从门口传来一声玻璃破裂的声响,老吴走出店面一看,一把黑色的铁椅正砸中自己停在店门口的车,车身凹进了一大块,挡风玻璃碎了一地。这时一个披散着头发的小伙子从楼上下来,怯怯地说:“这椅子是我扔的。”

  经调查,扔椅子的小伙子叫阿苗,是一名无业人员。此前,他在苏州工厂打工,为了寻求更多机会来到了深圳,没想到四处碰壁,来深圳半年了始终找不到工作。从前打工攒下来的钱花光了,无处可去的阿苗偶然间发现龙华某商铺街的四楼顶楼没有人,他就自己搭建起一个小房子作为临时住处,这里和老吴的火锅店所在同一栋楼。有一天晚上,他看着城市车水马龙、情侣牵手甜蜜,再想想自己的境遇,抱怨老天不公,抄起一把黑色铁椅从四楼顶楼朝街上扔了出去。

  案发当时属于人流、车辆密集时段,阿苗作为一个成年人,理应认识到,一把坚硬的铁椅从四楼扔下,可造成的危害性相当大。2019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明确了要深刻认识运用刑罚手段惩治情节和后果严重的高空抛物、坠物行为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要依法惩治此类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