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马哥和大力刘都是某健身机构的学员,两人相见恨晚,常常一起锻炼、聊天。有一天,小马哥要求和大力刘比赛掰手腕,不想在比赛中手腕粉碎性骨折。受伤后的小马哥将大力刘和健身机构一起告上法庭,要求赔偿。近日,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大力刘按照 20% 的费用比例向小马哥支付赔偿款项,其余费用均由小马哥自行承担。

  据了解,那是在某健身机构课间休息时间,小马哥为了和大力刘比比谁的力气大,邀请大力刘进行掰手腕比赛。比赛进行到白热化阶段,大力刘一个不注意,没控制好力度,只听 “ 嘎嘣 ” 一声,小马哥右臂受伤了,送到医院后被诊断为右肱骨下段粉碎性骨折,并经鉴定机构认定为十级伤残。

  小马哥认为大力刘伤害了自己,是侵权责任方,应对自己受伤的结果承担赔偿责任,另外,某健身培训机构作为培训学校,没有履行好保障学员安全的义务,也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一怒之下,小马哥将大力刘及健身培训机构作为被告,起诉至宝安法院,要求两被告承担其残疾赔偿金、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费用。

  宝安法院经审理查明,大力刘在掰手腕时,没有较好地控制力度,造成小马哥右肱骨下段粉碎性骨折,对事故的发生具有一定过错。而在小马哥提交的病历资料中载明,其存在骨质疏松的情况,他在明知自身存在骨质疏松的情况下,仍执意要求与大力刘进行掰手腕比赛,最终导致自身骨折,其对事故的发生具有较大过错。

  此外,某健身培训机构已在入学时对学员进行安全教育,且事发时为课间休息时间,二人的掰手腕活动亦非教学科目,小马哥受伤的结果非某健身培训机构的教学行为所导致。另外,小马哥受伤后,某健身培训机构及时安排人员进行察看并送往医院接受治疗,已尽到合理的救助义务。

  根据查明的事实以及各方过错情况,法官向各方进行充分的释明,最终三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大力刘向小马哥按照 20% 的费用承担比例向小马哥支付了赔偿款项,其余费用均由小马哥自行承担。

  [法官说法]

  宝安法院民一庭法官高小丽表示,掰手腕作为一项竞技性的活动,参与者都希望成为赢家。但比赛有输有赢,双方不仅仅需要拿出竞技的精神去比拼,同时,还应考虑自身及对方的安全,尽量避免事故的发生。

  作为挑战者,应对自身的身体状况有清醒的认识,客观衡量自身情况是否适合参与竞技性活动,并对活动的风险和后果有合理的预估,量力而行。若明知自身身体状况不适合竞技活动,而仍执意邀请他人竞技,从而产生自己受伤的后果的,属于自身存在过错的情形,需要自行承担相当比例的过错责任。

  作为应战者,除需要在自身的身体状况及能力允许的情况下参加竞技外,应当充分考虑竞技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在保障双方安全的前提下,追求竞技的愉悦。若因没有控制好竞技尺度造成他人受伤的,可能需要承担一定比例的损害赔偿责任。

  作为培训机构,对学员负有一定的安全保障义务,应当对学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提示,充分向学员告知需要注意的安全事项;发生意外时,应及时为受伤学员提供救助,尽到合理范围内的救助义务。若因培训机构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或其他过错,致使学员受伤的,培训机构需要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