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交警局采用 “ 现场执法 + 电子警察 ” 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 开车打手机 ” 统一整治行动。深晚记者了解到,截至 18 时行动结束,交警共查获 944 位 “ 驾车低头族 ”,其中现场执法 806 宗,电子警察抓拍 138 宗。

  一年轻驾驶员被抓现行

  昨日 10 时许,记者来到位于福田口岸附近的桂花—国花路口,看到数名身着荧光马甲的交警正在现场执勤。10 时 11 分左右,一辆粤 B 牌灰色小轿车被执勤交警现场拦下,记者看到,该车驾驶员是一名年轻小伙,其被拦下前正在用左手开车,右手持手机接打电话。在指引车辆停置至安全区域后,执勤交警对驾驶员李某开出了罚单。

  “ 你因开车时手持电子设备,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罚 300 元记 2 分;因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罚 100 元记 1 分。” 执勤交警说。

  “ 我就拿着手机,没打电话!” 对于处罚,李某并不服气,认为自己未在通话中,不算 “ 打手机 ”。随后执勤交警表示,无论是否通话,只要一边开车一边手持着手机等电子设备,甚至汉堡、香烟等物品,均属于妨碍安全驾驶行为,一样要受到处罚。

  升级电子警察查处方式

  那么究竟 “ 开车打手机 ” 处罚要满足哪些条件呢?市交警局福田大队深南中队交警李永胜解释,处罚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驾驶员正手持电子设备等物品,二是驾驶的车辆在运动中。对于车辆静止状态下的车主玩手机行为,交警会进行教育,不做处罚。

  然而一通电话一般持续几分钟,刷个微信也只有短短几秒钟的时间,这期间被交警抓到现行概率不高,但这并不意味着没有交警在就可以 “ 肆无忌惮 ” 地开车玩手机。记者从市交警局了解到,交警部门除了依托全市 1300 名铁骑、隐形战车等动态执勤力量在重点路口开展巡查外,还加强了电子警察抓拍,并通过全市视频探头远程抓拍及现场使用 DV 等移动设备取证的方式,对 “ 开车打手机 ” 交通违法进行视频取证,审核后录入系统。

  “ 我们升级了电子警察的查处方式,在图片识别中加入了对驾驶行为、手部动作、脸部特征等识别的算法,可以实现自动抓拍、识别‘开车打手机’行为,效率很高。” 市交警局科技处监控科副科长陈延鸿介绍,以前靠人工一张张地筛查,每天只能筛查数万张抓拍;升级后的系统一天可自动筛选 2000 万张,准确率高达 95%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