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 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蒋偲

  抢救生命本应争分夺秒,但日益加剧的交通压力却让生命通道状况频出。“催命堵局”何时了?院方和患者家属心急如焚,深圳积极寻求对策。

  昨日,记者在深圳市发改委官网发布的《关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配套停车设施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中获悉,深圳就诊人员车辆凭当日收据等,高峰时期就诊人员小车停车收费10元/辆,非高峰时段5元/辆。非就诊人员小车第1个小时内15元/辆,超过部分每半小时3元/辆。至2020年,深圳市政府将会投资建设25个医院类用地项目的公共停车场。

  就医早高峰停车排长龙

  路难开、车难停这些交通短板往往在医院周边道路显得尤为突出。位于福田区莲花路的北大深圳医院门前,每天早高峰都会出现拥堵,医院外等候车辆长龙长达数百米,不仅影响过往交通,还使公交车难以进站。“早上8时就从龙华赶过来了,已经堵了一个多小时!”昨日,在北大深圳医院门口,市民张小姐握着方向盘,一脸无奈地望向窗外。

  像她这样被堵在医院大门外的人不在少数。记者看到从医院入口起,私家车一辆接一辆地在辅道排队,最高峰时有将近200米的排队车辆队伍,而医院内部的停车位已完全被塞满。与此同时,还有不少车辆陆续加入排队的行列。由于队伍行进速度太慢,不少来医院看病的患者不得不匆匆下车,步行前往医院。

  深圳市交委此前调研统计显示,深圳市整体就医交通出行呈现需求总量大、出行时间集中、小汽车比例高的特征。目前,全市各医院平均急诊量每日高达8000~10000人次,住院病人2300余人次,但是医院由于供需不匹配、管理模式单一、周转率过低等多种原因,导致早高峰7时30分至8时后院内已无停车位,后续到达车辆开始占用周边市政道路排队,平均等候时间1~2个小时,致使整体就医效率下降了30%。

  新建医院病床车位比将提升至1:1.8

  如何为病人入院争取时间,为救护车进院打开生命通道?深圳持续关注大型公立医院交通拥堵问题。7月2日,深圳市发改委公布《深圳市停车设施建设专项规划(2018-2020年)》,到2020年推动10万个以上泊位建设(不含配建类35万个),重点缓解医院、公园、学校、机关、交通枢纽、旅游景区等公共设施集中区以及老旧居住(小)区停车难问题。

  就医院停车难问题而言,该规划表示,将按照优先保障停车供需矛盾突出区域,先行实施建设条件良好项目的原则,规划提出至2020年,在医院类用地项目上,有25个公共停车场项目。规划明确,拟采用深圳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模式,各区新建、改建、扩建医院,应按床位的1~1.8比例配置停车位,拟建形式为“地上机械式/地下机械式”。

  以罗湖区武警医院停车场改扩建工程为例,拟采用地上机械式,在玉平大道与金湖路交叉口西侧,建设470个车位;南山区的孙逸仙心血管医院新院区停车场新建工程,将在科苑北路与朗祥二路交叉口东北侧建设500个地上机械式车位。

  就诊车辆收费标准分两种

  昨日,深圳市发改委官网发布《关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配套停车设施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在7月12日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该征求意见稿规定,高峰时段(7:30-19:30)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为:就诊人员车辆(只限1辆,凭当日门诊收费票据或者住院押金、住院费用收据等就医凭证认定)10元/辆,当日高峰时段内多次进场的不再另外收费;非就诊人员车辆第一个小时内15元/辆,超过部分每半小时3元/辆。非高峰时段(19:30至次日7:30)就诊人员车辆5元/辆·次,在该收费次对应的非高峰时段内多次进场的不再另外收费,非就诊人员车辆10元/辆·次。

  另外,对就诊人员车辆跨高峰时段与非高峰时段停放不超过12小时的,最高收费10元/辆·次,超过12小时的,则按正常跨段计费标准收费。机动车停放时间不超过30分钟的,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

  深圳市发改委表示,上述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可根据车位供求和交通拥堵的实际情况,在不超过最高收费标准内制定具体收费标准,并按有关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工作。

  收费标准一览

  高峰时段(7:30-19:30)

  就诊人员车辆(只限1辆)10元/辆,当日高峰时段内多次进场的不再另外收费。

  非就诊人员车辆第一个小时内15元/辆,超过部分每半小时3元/辆。

  非高峰时段(19:30至次日7:30)

  就诊人员车辆5元/辆·次,在该收费次对应的非高峰时段内多次进场的不再另外收费。

  非就诊人员车辆10元/辆·次。

  此外,对就诊人员车辆跨高峰时段与非高峰时段停放不超过12小时的,最高收费10元/辆·次;超过12小时的,则按正常跨段计费标准收费。

  大车(指额定载重2吨以上或载客20座以上的各种机动车)可按上述相应的高峰、非高峰时段小车收费标准加倍收费。

  机动车停放时间不超过30分钟的,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