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讯 (记者 伊宵鸿) 近日,年近八十的黄老先生,和往常一样在小区内散步。与此同时,另一业主家保姆在小区内遛狗,没想到狗经过黄老先生时突然跳起,将黄老先生当场吓得摔倒在地,造成椎体压缩性骨折。

  当天,黄老先生正在自家小区散步,同住小区的王某家保姆带着狗在小区内溜达,但她遛狗时并没有避让老人,狗经过黄老先生身旁时突然跳起,老人受到惊吓,摔倒受伤,经诊断为椎体压缩性骨折。事后,王某曾买礼物去看望黄老先生,被拒收;又提出支付500元平息纠纷,也被拒绝。之后,黄老先生将王某告上法庭,要求索赔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等近万元。

  罗湖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黄老先生在事故中并无过错,造成损害的原因是王某对饲养的狗疏于管理,应承担责任;一审判决后,王某不服提起上诉。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组织调解,最后双方达成共识,由王某支付5000元给黄老先生,黄老先生承诺不再追究王某责任,一起由养狗引发的纠纷就此画上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