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10 月 15 日,深圳铁路公安处东莞站派出所根据可靠线索,在东莞站进站口将一名涉嫌传播淫秽物品案的在逃人员刘某成功抓获。

  现年 25 岁的刘某是广东省韶关市人,在读书期间,刘某沉迷网络游戏,无心向学,初中毕业后便辍学在家,终日在网吧上网,并通过网络游戏结识不少网友。2015 年 4 月,刘某和几名网友相约见面,双方吃了晚饭后到 KTV 唱歌,酒过三巡,网友王某拿出一包 k 粉,跟刘某说这东西吸了之后 “ 精神 ” 大好,可以几天几夜不睡觉,而且还不会上瘾,刘某听了之后半信半疑,但是禁不住王某的劝说,吸食了 k 粉,吸食了之后刘某感觉精神确实好了不少,唱完歌后刘某到网吧打了一通宵的游戏,居然没有感觉到一丝疲倦。

  渐渐的,刘某 “ 迷上 ”k 粉,还愚蠢地认为这是提神的药物,经常找王某购买 k 粉。2015 年 10 月,刘某在网吧吸食 k 粉时被韶关市公安局民警查获,被处行政拘留 15 日的处罚,拘留期满释放,刘某不思悔改,继续找王某购买 k 粉吸食,但由于刘某没有稳定工作,所有花销全部来自父母给的零花钱,加上终日流连网吧,经常购买 k 粉,父母每月给的零花钱已经远远不够,于是刘某动起了歪念头。由于刘某在网吧上网时,经常会浏览色情网站,刘某灵机一动,想到了一条 “ 致富 ” 路,他将色情网站上的视频下载下来,以每部视频 5 至 10 元不等的价格在微信上出售,同时,刘某通过搜索加入了很多微信群,不断在微信群发布色情网页链接,以此来 “ 招揽生意 ”。2019 年 4 月,四川省巴中市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巴中本地一个健康交流群发布淫秽色情信息,巴中市公安局经过侦查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刘某,遂将刘某列为网上追逃人员。

  10 月 15 日一早,深圳铁路公安处东莞站派出所接到上级协查通报,称一名涉嫌传播淫秽物品案的在逃人员刘某,准备于当日在东莞站乘坐动车前往广州,东莞站派出所接到通报后立即在车站重要位置部署警力,当刘某背着背包准备到售票厅取票时,被早已守候多时的东莞站派出所民警当场抓获。

  深圳晚报记者 李晶川 赵雅婷 陆思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