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讯(记者 徐娅 通讯员 刘静静)10月21日,记者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获悉,《深圳市地价测算规则》正式印发,这意味着深圳建立了以标定地价为核心的“一套市场地价标准”,成为全国率先全面应用标定地价的城市。根据《规则》,可售的安居型商品房和人才住房的地价分别按市场地价的30%和40%确定。

  统一地价管理体系 实现“一个测算规则”

  《规则》明确,在地价标准上,深圳建立了以标定地价为核心的“一套市场地价标准”,今后将通过定期更新,确保标定地价及时、准确地反应市场价格水平;在地价管理上,将新出让用地、城市更新、棚户区改造、土地整备等涉及的各类地价测算规则,全部整合到《深圳市地价测算规则》中,实现了“一个测算规则”,强化了地价管理的统一性和规范性。

  “统一地价管理体系后,无论市区任何部门任何人,只要对同一项目测算地价,结果都是唯一的。”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处长金良富告诉记者说。

  据了解,此次标定地价是以标准宗地为单位,以2018年4月1日为估价期日,分为住宅、商业、办公、工业等四种用途,土地使用期限按住宅70年、商业40年、办公40年、工业30年,在现状开发利用、正常市场条件下的土地权利价格。

  据统计,2018年度全市住宅标定地价的平均楼面地价为25757元每平方米,商业首层为30527元每平方米,办公为19059元每平方米,工业为1132元每平方米。从住宅用途的分区楼面均价情况看,南山、福田的较高,平均楼面地价超过了3.4万元每平方米;坪山、大鹏的最低,低于1.3万每平方米。

  为保持土地市场健康平稳,深圳通过对2017年和2018年所有已供应的1100多宗土地地价进行反复测算,最终确定地价测算调节系数。对照这两年情况,全市总体地价水平变化幅度在5%以内,这既确保了地价管理的科学性,也保持了土地市场的基本稳定。

  确保有地可供降低实体经济用地成本

  对于事关先行示范区建设和城市高质量发展的产业项目,深圳不仅有地可供,而且努力降低企业用地成本。《规则》通过产业发展导向、产业项目类型等地价修正系数和产权条件限制,加大对鼓励类发展产业和重点产业的支持力度,鼓励类发展产业适用市场地价0.5的修正系数,重点产业项目适用市场地价0.6或0.7的修正系数,同时符合上述两类的,可叠加使用地价修正系数。

  为积极落实住房制度改革要求,拓宽政策性住房用地供应渠道,《规则》明确,对可售的安居型商品房和人才住房的地价分别按市场地价的30%和40%确定,调整后的地价水平比现行水平相应下降,以积极引导市场主体利用存量用地建设安居型商品房和人才住房;同时,在扩大公用设施、市政设施、交通设施等有偿使用范围的前提下,进一步降低其地价成本。

  在土地集约利用方面,对产业用地提高容积率增加自用工业厂房的,不计收地价。并进一步加大对立体空间开发利用的支持,地下空间可分别适用0.1或0.3的地价修正系数。此外,考虑到城市更新项目周期较长,《规则》发布前已列入计划的城市更新项目,自规则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申请并符合地价测算条件的,地价计收标准仍按原规定执行,确保地价水平平稳过渡和顺畅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