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深圳商报记者 黄磊 文/图

  “在非收费时间段致电停车,回来后却被贴了罚单。”5月20日早上8点多,市民孙先生将车停在了路边,他两次致电96001,选择了泊位和停车时长,操作完成后却被仍贴罚单,原因是“未按照规定启动缴费程序”。

  深圳市道路交通管理事务中心工作人员表示,疫情期间全市路边临时停车改为上午10:00后收费,非收费时间段无法进行电话登记,如果市民缴费失败,没有再次致电登记,只能接受处罚。

  5月20日上午8点多,孙先生像往常一样,驱车前往莲花山公园锻炼身体,他将车停在梅岗路路边的临时停车位,随后便拨打96001客服电话进行停车登记。“我按照电话的语音提示,输入了泊位号和停车时长,结束后并没有提示是否成功操作。”孙先生出于谨慎,再次拨打电话,按照同样的步骤操作,结果跟第一次打电话一样。

  “我以为应该没问题,算是登记缴费了,没想到还是被罚。”收到罚单后,孙先生按照罚单上的提示,拨打96001申诉,客服人员告诉他:疫情期间收费时间改为上午10:00以后,非收费时间段,无法进行电话登记。客服人员向孙先生表示,他的这种情况,属于未按照规定启动缴费程序,因此无法申诉,只能按照罚单缴费。据了解,孙先生因为此次“违停”,需要缴纳500元的罚款。

  孙先生的罚单上显示,泊位号是“110357”,理由是违反了《深圳市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管理办法》第28条第二款:未按照规定启动停车缴费流程。

  孙先生强调说,他并非主观想违规停车,但他无法登记,且现场没有提醒已更改收费时间,主要责任不在他。

  孙先生提到,路边的告示牌上写的工作时间早上7:30正常收费时段,他在那个时间段缴费并没有错。如果修改时间,相关部门应该有告知的义务。“我平常都拨打电话登记缴费,但疫情期间,停车位周边和媒体等并没有任何提示告知,更改收费时间。”

  针对孙先生的情况,读创/深圳商报向深圳市道路交通管理事务中心了解情况,一工作人员介绍,疫情期间,全市路边临时停车按非工作时段收费,也就是说从上午10:00到晚上8:00,为收费时间段,非收费时间段无法致电登记。

  “因为宜停车系统原因导致无法缴费,后续的罚单会核实登记撤销。”工作人员强调,如果当时缴费失败,没有及时致电登记,市民收到罚单只能自行处理。

  孙先生对于此解释并不满意。“我并不在乎500元的罚款,但这个罚款我觉得交得不合理”。孙先生希望平台能够完善好漏洞,避免有市民再次被“意外”罚款。

  据了解,市民在路边临时停车时,有多种停车登记方式,除致电96001登记外,也可关注公众号“宜停车”进行登记停车,避免因自身操作失误而“吃”到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