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 9 日,据深圳海关消息,该关隶属深圳湾海关近日查获一起港籍司机利用两地牌小客车藏匿走私黄金 44 千克出境案,初估案值逾 1000 万元人民币。

  深圳海关方面介绍,7 月 3 日傍晚,深圳湾口岸客运出境车道,海关关员在对 1 辆前往香港的两地牌小客车进行机检和现场人工查验时,在该车中央扶手箱位置发现一个特制暗格。经进一步开拆检查,从中查获金砖 44 块(1 千克 / 块),重量共计 44 千克,价值逾 1000 万元。

  面对被查获的黄金,该司机也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该名司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移送缉私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深圳海关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金银等贵重金属及其制品属于限制出境的物品。刑法明确,走私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涉案黄金没收后,将会在案件侦办结束后进行依法公开拍卖,所得款项一律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