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徐兴东)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局获悉,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若干措施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加强对城市公共交通的运营保障,我市拟设立出租车驾驶员出车奖励机制。驾驶员单日营运150公里或6小时,给予当日50元奖励,奖励政策暂定执行2个月。为做好出租车驾驶员出车奖励发放工作,市交通运输局制定相关办法并公示征求意见。
记者了解到,出租车驾驶员出车奖励奖励对象为,2020年2月7日至4月6日期间(共60天),全市登记注册在营运的巡游车驾驶员。奖励标准为,单个驾驶员日(0:00至24:00)营运里程达到150公里或营运时间达到6小时的,给予当日出车奖励50元。
出租车行业有单班(1名驾驶员)、双班(2名驾驶员)两种营运状态。出车奖励是对营运达标驾驶员的奖励,所以无论单班、双班营运,对于1台巡游车来说,只要单个驾驶员达标,就给予达标驾驶员当日出车奖励50元,但每车每日最高不超过100元。即对一台巡游车来说,单班达标或双班中只1人达标的,给予达标驾驶员50元奖励(共50元);双班各自达标的,就给予2人各50元奖励(共100元)。其中,如为机动驾驶员顶班且达标的,出车奖励50元应给予机动驾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