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讯 (记者 伊宵鸿 实习生 陈心彤) 11月24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阶段性成果。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经审查后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417件1605人,起诉涉黑涉恶案件244件1597人,其中承办中央督办案件2件、省督办案件8件,挂牌督办案件主犯均已提起公诉。
从全市检察机关受理的涉黑涉恶案件分析,深圳涉黑涉恶犯罪主要涉及10个重点行业领域,娱乐、赌博和高利贷领域尤为突出。一般情况下,黑恶势力以原特区外的区域为中心展开分布,集中在工业园区密集、治安状况较为复杂的区域;行为特征以传统暴力手段为主,逐渐出现碰瓷、套路贷、网络敲诈等软暴力现象,有的还通过组织形式合法化,比如以公司经营方式掩盖其非法犯罪目的。
近三年,全市检察机关通过自行发现、群众举报等方式共发现并及时移交涉黑涉恶线索142条,其中“保护伞”线索90条,起诉“保护伞”案件14件14人。比如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中,发现了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福永派出所原所长刘汉尧充当“保护伞”的线索,依法对刘汉尧以涉嫌徇私枉法罪立案侦查,这也是刑诉法修改后检察机关查办的全国首宗职务犯罪案件。该案由福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福田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刘汉尧系黑恶势力“保护伞”,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50万元。
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起诉时随卷移送的现金、银行账户以及已评估的财产金额共计3.2亿余元。与此同时,通过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积极履行财产刑执行监督职责。深圳监狱在押涉黑涉恶罪犯共120名,需缴纳罚金的罪犯有89名,已全部缴纳罚金的39名,部分缴纳的3名。
此外,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已先后与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市国资委、市交通运输局等主管部门建立了专项斗争双向反馈机制,并梳理全市检察机关办理的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积极发挥检察建议在推动“源头治理”中的作用。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共制发44份检察建议书推动社会综合治理,收到反馈情况43份,涉及社会治安、市场监管、金融放贷、医疗卫生等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