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海关破获一起以 “ 海外代购 ” 名义走私奢侈品大案,查证案值高达 3.2 亿元。今年 9 月 11 日,深圳海关联合上海海关及地方公安部门开展 “ 使命 2019-18” 打击奢侈品走私专项行动,捣毁一个特大奢侈品走私网络,现场查获爱马仕、巴黎世家、LV、Prada、Gucci 等奢侈品牌服饰、箱包、手表等 105 箱。

  涉案团伙走私奢侈品案值3.2 亿元,涉税 6000 余万元

  2018 年 10 月,深圳海关在西九龙站口岸查获两宗 “ 水客 ” 夹带走私奢侈品入境案件,经缉私部门初步分析,该两名当事人属于同一职业团伙,存在团伙性走私嫌疑。该关缉私部门迅速成立情报研判小组开展深度分析经营,一个特大奢侈品走私犯罪网络逐渐显露了出来。

  今年以来,缉私人员多次前往上海调查取证,基本掌握了上海优某公司为国内客户代购奢侈品,以旅检渠道 “ 水客 ” 行李夹藏、国际快件渠道伪报品名等方式将货物物品走私入境的犯罪事实,并逐步摸清走私犯罪网络的组织架构和团伙成员,遂决定开展收网行动。

  9 月 11 日早晨,70 名缉私人员在上海、深圳两地集结完毕,上午 10 时,13 个行动组同步抓捕目标人物、查缉公司,一举摧毁该犯罪网络,打掉走私团伙 3 个,抓获涉案人员 9 名,现场查扣涉嫌走私入境的奢侈品牌服饰、手表等一批,冻结 18 个涉案账户。根据缉私部门掌握的证据显示,涉案团伙自 2016 年以来走私奢侈品案值达 3.2 亿元,涉税 6000 余万元。

▲海关缉私人员清点查获物品。▲海关缉私人员清点查获物品。

  走私分子以 “ 海外代购 ” 名义招揽客户

  海关缉私人员介绍,以夫妻刘某、沈某为首的上海优某公司以 “ 海外代购 ” 的名义招揽客户,通过 7 个社交账户接受国内客户的订单,组织人员在意大利、美国等境外购买名牌服饰、箱包等奢侈品并存放于该公司的香港仓库,再以国际快递伪报品名、低报价格方式将奢侈品直接寄送给国内客户,或雇请 “ 水客 ” 团伙以行李夹藏方式从深圳旅检口岸走私入境,再快递发送给国内客户。

  海关缉私人员介绍,根据账册显示,该团伙每月盈利额达 300 万元。刘某、沈某夫妻俩从中获利巨大,不仅在上海市中心区购置了高档住宅,还拥有劳斯莱斯等多辆豪车。

  在嫌疑人刘某位于上海市黄浦区、虹口区的两处公寓内,缉私人员查获大量吊牌齐全、包装完好的奢侈品牌服饰、箱包、手表等。经过缉私人员连夜整理清点,所有货物共装箱 105 箱,目前已交由专业机构鉴定。

  记者了解到,该团伙走私入境的奢侈品品牌多、物品种类丰富,不仅有大众熟知的爱马仕、巴黎世家、LV、Prada、Gucci 等一线奢侈品大牌,还有很多大众不太熟悉的国外轻奢品牌。价格最高的有三十万元以上的伯爵名表,最低的是一两千元的 T 恤,从手表、箱包到服饰、墨镜、鞋子,应有尽有。

▲涉案奢侈品。▲涉案奢侈品。

  代购是否合法?海关提醒切勿因贪落法网

  代购与违法犯罪的界限在哪里?在什么情况下,代购会 “ 升级 ” 为走私?深圳海关相关负责人透露,海外代购行为本身并不违法,并不必然构成走私罪,是否违法取决于代购者是否申报和缴纳税款。

  据介绍,目前,国家对于普通入境旅客,对其个人自用合理数量行李有相应的免税额(5000 元人民币)规定,超出免税额规定范围需主动申报纳税。而 “ 代购 ” 的商品是属于商业盈利目的物品,再小的量也不能免税,必须主动申报纳税。

  海关缉私人员告诉记者,以藏匿、伪装、瞒报、低报或其他方式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均属于走私违法行为;一旦偷逃应缴税款在 10 万元以上,或者 1 年内因走私受到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将构成走私犯罪,将承担刑事责任。

  深圳海关温馨提醒广大旅客,境外购物特别是购买奢侈品入境,要依法申报,切勿贪图蝇头小利,或替人带货走私以身试法,结果将得不偿失。

  深圳晚报记者 李超 通讯员 邹倩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