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

  11月8日,宝安大队发现新安街道的“大宝路西一巷”的路牌下方多出了一块牌子。

  商家说因为客人老是找不到地方,于是自作主张加了这个指引牌。

  敢这么做的,还不止他一家。

  11月25日,宝安大队巡查时又发现在甲岸路的“新乐综管站”的路牌下方,一块内容为“尔体AE小镇升*酒店”字样的标志牌赫然出现。

  还有些牌子,上面印着的公司名称响当当,看着十分“高大上”。然而,一查又是一个私自设立。

  龙华区

  11月1日,龙华大队在关平路牛轭岭新村公交站周边巡查时,发现该路段人行道上设置有一标志牌。牌上写着中国建筑**工程局有限公司字样。

  执法人员怀疑该单位属于擅自非法设置,便立即展开调查。果然,该公司负责人表示他们没有申请许可,便擅自设置了该标志牌。

  以上私设非道路标志牌的当事人都分别被处以5000元罚款,并责令改正。

  未经批准私设非道路标志牌可是明文规定不允许的事,依据《深圳市城市道路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七项的规定: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擅自在道路、桥梁及附属设施上设置广告牌或者其他悬挂物。

  市民如看到非道路指示牌可以拨打举报电话12328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