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深圳商报记者 彭琰
记者11月27日从最新一期《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获悉,深圳将对举报非医学需要的胚胎、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行为实施奖励。
根据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出台的相关举报行为的奖励办法,举报对象包括全市范围内的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各类非法行医机构或个人,组织、从事、介绍通过采集孕妇血液等方式进行非医学需要胚胎、胎儿性别鉴定行为的机构或个人。举报事项包括利用超声技术、染色体检测或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胚胎、胎儿性别鉴定;实施手术或使用药物为孕妇进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组织、介绍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胚胎、胎儿性别鉴定或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行为。
该办法提出,举报符合条件并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者一次性给予5000元人民币奖励。举报人须实名举报,并如实提供本人的姓名(名称)、证件号码和联系方式,有明确、具体的举报事项和举报对象,如违法行为的事实、发生时间、地点、违法人员姓名、住址、主要特征及相关证据等。
该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